
香港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簡稱“香港優才”,是一項設有配額的定居吸納計劃,于2006年公布并正式實施。旨在吸引新入境而不具有進入香港和在港逗留權利的高技術人才或優才到香港定居,以此提升香港在全球市場的競爭力,零投資,零風險,也無須在來港定居前先獲得本地雇主聘任,申請人一旦申請成功,配偶及隨同子女,可和申請人一樣,獲得居留權簽證和香港身份證,在港可合法就業或在港讀書。
那么,申請該項目需要何種資格?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介紹:基本資格要求、兩種計分制二選一。
首先,申請人必須符合基本資格要求:
年齡:根據本計劃提交申請時,年齡必須在18歲或以上,18-50周歲。
經濟:申請人必須證明其能獨力負擔本人及受養人(如果有)在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賴公共援助,可提供來港第一年生活費的財政證明(存款證明書、存單、銀行流水等,無須凍結)。一般單人需要30萬RMB的銀行存款證明,全家申請人需要50萬RMB的銀行存款證明。
品格:申請人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
語言:申請人須具備良好中文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中文口語指普通話或粵語)。如有,兩年內雅思成績6分及以上,托福成績550分及以上可加10分;或者提交書面陳述說明自己接受英語培訓或者使用英語的情況,同時提供證明材料,比如大學開具的用英語作為教學語言的成績單或者其它;但若是小語種,則要獲得相關的語言證書作為語言能力的證明。但是語言不是香港優才申請的必須條件,很多申請人沒有語言加分,也能順利獲批。
基本學歷:申請人必須具備良好學歷,一般要求為具備由認可大學或高等教育院校頒授的大學學位。具備大學學士或以上學位,因此本科畢業并且有學位就符合了。無本科學位的話,只要通過香港學歷認證(香港學術與資格委員會),也同樣具備申請資格。在特殊情況下,能附以證明文件的良好技術資歷、可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經驗及成就亦可獲考慮。
符合上述基本資格要求后,申請人可在“綜合計分制”或“成就計分制”兩種方式中選擇其一來申請。
所謂“成就計分制”,是為具備超凡才能或技術并擁有杰出成就的個別人士,提供的一套計分制度。“成就計分制”要求極高,申請人如果符合下列一項要求,可獲取滿分225分,不符合者則不會獲得分數,其申請會即時被拒絶:
· 申請人曾獲得杰出成就獎(例如奧運獎牌、諾貝爾獎、國家/國際獎項);
· 或申請人可以證明其工作得到業內同行肯定,或對其界別的發展有重大貢獻(例如獲業內頒發終生成就獎)。
由此可見,“成就計分制”要求極高,而絕大部分申請人目前也都是以“綜合計分制”提出申請。“綜合計分制”從六大項對每位申請人進行評分,涉及申請人年齡、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家庭情況等等,滿分225分,最低及格分數必須達到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