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耳他入籍項目作為一步到位的限量入籍歐盟項目,2014年一出臺便吸引了廣泛的關注。11月20日馬耳他政府正式公布了通過投資途徑入籍該國的新政策《卓越服務法規下的公民身份授予規定》(Granting of Citizenship for Exceptional Services Regulations),新項目啟用了全新的名稱,更換了全新的審理機構,對于投資要求也進行了重大調整,具體如下:
項目名稱
卓越服務公民資格授予條例,2020(Granting of citizenship for Exceptional Services Regulations,2020.)。
審理機構
由之前的馬耳他個人投資者計劃管理局變更為馬耳他共同體(Community Malta)。該項政策規定,入籍名額總計不超過1500份,每年發給主申請人(不含家屬)的入籍證明最高400份。
重大調整
1、捐款要求
需要滿足以下一種捐款情況:
捐款60萬歐元,其中1萬歐元作為不可退的捐款押金;
捐款75萬歐元,其中1萬歐元作為不可退的捐款押金。
2、居住要求
申請人及18歲(含18歲)以上附屬申請人,持馬耳他居留卡滿3年(捐款額度為60萬歐元);
或根據捐款額度(捐款75萬歐元),持居留卡時間可減少至1年。
3、房產投資
購買一套不低于70萬歐元的居住型房產或租賃一套年租金不低于1.6萬歐元的房產;
持有期限:身份紙簽發后的至少5年時間。
4、公益捐款
在身份文件簽發前,承諾捐款1萬歐元到馬耳他當地的慈善、文化、體育、科學、藝術、動物保護或非政府組織等機構。
5、盡職調查費用
盡職調查費用略有增加(主申請人是1.5萬歐元,家屬是1萬歐元)。
6、子女最高年齡限制
子女的最高年齡限制從27歲調整到29歲。此外,滿足殘疾法律定義的子女也可以加入申請案,沒有年齡限制。
7、申請居留
所有的成年家屬都要申請居留身份,不僅僅是主申請人。這個階段不可退還的費用從5,000歐元增至1萬歐元。主申請人還需要支付另外5,000歐元的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變化,還取消原15萬歐元政府債券投資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