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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請人與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登記結婚后,就可以由后者提名,前者遞交配偶移民簽證申請。這類移民簽證申請有2個步驟:
1、如果申請成功,申請人首先會獲得一個為期2年的臨時居留簽證,在這2年時間內,移民局評審配偶雙方是否共同生活在一種真實而持久的密切關系中。在澳大利亞境內申請是V820類,在澳大利亞境外申請是V309類。
2、隨后,如果關系一直維持,則可以申請永久居留的配偶簽證。在澳大利亞境內申請是801類,在澳大利亞境外申請是100類。
申請獲得兩年配偶臨居簽證的基本條件:
a. 已婚夫妻類別
有計劃維持真實而長久的配偶關系。這種關系的存在是批準移民的關鍵條件。
b. 同居夫妻類別
若是同居關系,該段關系在申請前已經持續了12個月
c. 未婚夫妻類別
雙方年滿18歲;有資格在澳大利亞依法結婚;真誠的希望于擔保人登記結婚,并維持真實和長久的婚姻關系;申請人于未婚配偶兩人相互認識,而且相互了解。
獲得永久配偶簽證的基本條件:
上述的已婚、同居和未婚類別,如果在2年臨居期滿后能夠滿足下列條件,則可以轉為永久居留簽證:
a. 已申請并持有臨居簽證已超過2年(持未婚簽證者必須已登記結婚至少2年);
b. 擔保人的擔保維持有效(即配偶沒有撤去擔保);
c. 擔保人保持真實而長久的關系,共同生活;
d. 擔保人的基本條件:18歲或以上的通常在澳大利亞居住的澳大利亞公民或者永久居民;
以配偶或未婚配偶身份擔保他人移民或被他人擔保移民澳大利亞沒有超過2次;而且,在過去的5年內未曾以配偶或未婚配偶簽證擔保他人或被他人擔保移民澳大利亞;沒有從澳大利亞政府領取金額的養老金、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