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0-21:00(免長話費)
在加拿大,將房子贈與給孩子,過戶費一般在1-2%,未來被贈與方出售房產與當年買入房產的差額需要繳納增值稅。
但是也有方法可以省去這筆錢。
加拿大房產登記的兩種方式:共有產權(Joint Tenancy)和聯名產權(Tenants-in-common)。共有是一方不在了,另外一方自動繼承。聯名是各自持有各自比例,各自按照各自遺囑。
如果想留給孩子,最好是當初登記的時候選擇夫妻共同登記成共有產權,一方過世之后另外一方自動獲得產權,然后這時再在“房屋所有人”加上子女名字。今后子女自然可以繼承,無需繳稅。
共有產權方式注冊的新移民夫妻來說,當年購房時孩子都很小,他們也根本沒有仔細考慮以后的很多事情,所以孩子的名字一般都不在房屋產權注冊文件上。一旦夫婦雙方都過世,房產等資產將被視為遺產留給子女,遺產稅是難免的。所以加孩子的名字也要選對時間,這樣最節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