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洲新快網援引當地媒體報道,悉尼一對華裔情侶原本計劃舉行婚禮過幸福的日子,最后卻落得對簿公堂的下場。新郎取消婚禮并要求前未婚妻歸還所有贈予她的禮物。
悉尼華裔男子退婚打官司要求女方退還訂婚戒指(圖片來源:《悉尼先驅晨報》)
報道稱,新郎陶先生(Edwin Shien Bing Toh)曾在舉行婚禮前給新娘蘇女士(Winnie Chu Ling Su)送過很多奢侈禮物,包括價值近15500澳元(約合人民幣81928元)的鉆石定婚戒指、一串鉆石項鏈、一個手提包和一只手表等。但在原定婚禮日期前10天,兩人關系出現惡化,新郎陶先生甚至取消婚禮并要求前未婚妻蘇女士歸還所有贈予她的禮物。
在悉尼地方法院上,陶先生起訴蘇女士并要求其返還訂婚戒指、結婚戒指、5份禮物和1000澳元現金。法庭聆訊得知,兩人在2005年通過一個共同的朋友認識。同年10月份,兩人共同開設了一個銀行賬戶,并在一家珠寶店購買了一枚價值15500澳元的訂婚戒指和兩枚共計1300澳元的結婚戒指。12月份,陶先生向蘇女士求婚。數天過后,這對情侶離開澳洲前往中國旅游。然而短短3個月后,兩人關系惡化婚禮取消。在隨后的一次聚會上,陶先生提出“對方擁有的一切東西都應歸還給原有主人”,而蘇女士也表示同意。在劍拔弩張的氣氛之下,蘇女士當場要求陶先生脫下她買給他的鞋,陶先生也照做。蘇女士之后還和母親一起到陶先生家中,拿走她送給陶先生的錢包以及其他一些買給陶先生及其父母的禮物。無錫移民中介為您提供最新澳洲移民新聞資訊
不過,當陶先生通過律師要求蘇女士歸還三枚戒指和五份禮物時,蘇女士卻拒絕了。陶先生因此提起訴訟。
悉尼地方法官布蘭德(Rodney Brender)參考多起案例,表示許多禮物都是帶著美好的愿景送出,有時候這份愿景未能實現,有時候卻夢想成真。布蘭德法官最終裁定這枚訂婚戒指屬于無條件禮物,陶先生與蘇女士兩人之間口頭達成的協議并未構成合同,因此蘇女士無需歸還訂婚戒指。
但布蘭德法官判定,另外兩枚結婚戒指屬于不同性質的物品,因為兩人是“在考慮婚姻”時買的。出于“妥善保管”的目的,蘇女士得到了這兩枚戒指,但它們仍然是陶先生的財產。因此,蘇女士最后要歸還兩枚婚戒和共同賬戶中的1000澳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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