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924與EB-5投資移民有何關系?I-924是對成為投資移民項目區域中心的審批,I-924區域中心修正案也通過此表過進行申請。它旨在確定該區域中心EB-5投資項目符合區域中心操作規范和所有EB-5相關法律。現有的區域中心也可以申請I-924審批,用來修改他們的指定性質或尋求模范,I-924可以作為項目的預先批準。I-924可以作為項目的預先批準。指定區域中心可以有以下幾種結構方式,合伙企業、政府機構、或任何在美國的商業實體。
I-924審批是投資者申請美國投資移民中十分重要的一步。一個區域中心項目的I-924獲批,可以確保美國移民局I-526執行的連續性,縮短I- 526的審核批復時間。很容易理解,如果移民局事先批復了EB-5投資項目的合理性、合法性。那么移民局在批復有條件綠卡時,只要關注投資人相關材料的真 實性、合法性,不用再去考察項目的問題。同時,I-924審批通過也是美國移民局對該區域中心項目的投資操作模式和計算模型的一種認可。
申請I-924的時候需要很多不同的材料證明。提交的表格也會根據EB-5項目的不同而有別,但是申請I-924通常有以下幾點要求:
1.要求:區域中心一定要注重在一個特定的地區里。
材料:建議興建區域中心地區的具體地圖。
2.要求:區域中心一定要證明每一個EB-5投資者有提供10個全職崗位。
材料:經濟報告;商業計劃書;財務預測/備考報表顯示資金流向;美國證監局(SEC)/股權發放文件包括私募備忘錄、認購協議、調查問卷/認可投資者問卷、EB-5投資工具的有限合伙人或有限責任公司協議。
3.要求:被建議的區域中心的推廣活動描述。
材料:仔細描述過往、現在、或將來的推廣活動;推廣活動的預算;證據證明資金安排到推廣活動上;市場策劃或操作計劃怎么樣吸引投資者到區域中心;描述區域中心怎么確認資金合法性。
4.要求:證明區域中心滿足EB-5規定。
材料:區域中心和新的商務實體的商業結構文件,包括企業章程;投資協定草案;托管協議;投資發行信件;合約、協議、或與代表區域中心運作的企業合作備忘錄。